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四章 发展应用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培育应用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提升工业数据管理能力。推动大数据与制造业融合,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等跨界联合,推动数据驱动融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环节,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