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制定机关应当按照数据共享、开放、利用的需要,加大各类规范性文件数据的共享力度,协调解决数据共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等有关单位应当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地方性法规数据库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等有关数据库的数据提取和端口对接等工作,确保数据同步共享。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