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农业、林业种质资源库(区、圃、场、地)以及原生境保护点、种质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种业自主创新,加大优势特色产业良种攻关力度和品种引进力度,支持育制种基地以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升良种供应能力。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和个人加强技术攻关和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并加强推广。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