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对在税收保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税务机关应当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