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税收保障制度,完善税收保障评价机制,协调解决税收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税收保障工作职责。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