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源头控制、系统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