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七百弄鸡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七百弄鸡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育种和养殖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388-1999)、《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 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NY5028-2008)要求,以放养方式为主,生长于自治县七百弄乡、雅龙乡、板升乡等十六个乡镇的原生鸡种。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