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套建设应急救援场所及相应的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水灾、火灾、毒气、地震、停电、通讯故障、人为破坏、逃生救援等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与地面交通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