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