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胶东调水,是指综合利用黄河水、长江水和其他水资源,通过胶东调水工程向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等受水地区以及沿线其他区域引水、蓄水、输水、配水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