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二章 工程管理第十五条有效胶东调水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工程抢修抢险,可以使用相邻土地或者设施进行作业,但应当及时告知该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需要采伐林地上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但应当在工程抢修抢险作业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