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白山市行政区域内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管理。本条例所称浑江流域,是指白山市行政区域内浑江干流及其大阳岔河、西北岔河、西南岔河、红土崖河、里岔沟河、板石河、库仓沟河、月牙河、金坑河、碱场沟河、青沟子河、黑卧子河、通沟河、野鸡背河等支流的集水区域,以及被确定为属于本流域的闭流区。浑江流域内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水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