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开发企业在为买受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