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为其从事客运、货运的车辆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客运和货运驾驶人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并在从事经营活动时随身携带。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