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有效知识产权管理、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单位应当支持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相关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对技术专利、数字著作权、软件著作权、数字商标、商业秘密、算法及数字内容等的保护,建立完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征信和快速维权及多元纠纷解决体系。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形态特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依法打击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加强对跨境侵权行为的综合治理,提升企业和其他组织知识产权境外布局和境外维权能力。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