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应当推动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政务平台,推动依申请政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全程网办、市内通办和跨域通办。

政务区块链平台应用中留存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和归档材料。有关部门建设的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办事系统应当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化应用,并接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关部门延伸至街道、村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统一接入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鼓励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应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服务。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