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农业数字化第四十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支持数字农业技术在种植业中的应用;支持智慧农场、数字田园、智慧农业公园建设,发展智能车间农业,推动智能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种植上的集成应用,推进种植业生产经营智能化管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