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商务、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推进数字技术在餐饮业的创新应用,促进数字餐饮发展;支持开展食材溯源供应链数据共享服务,支持建设餐饮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数控化烹饪设施建设。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系统,联合教育等部门对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推行在线监测。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