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统筹推动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鼓励专业市场运营服务商、商户应用数字技术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培育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服务提供商,支持建立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协同创新组织,推进专业市场与产业互联网、智慧供应链、数字营销、数字金融等渠道资源深度融合,促进需求端与供给端及产业上下游互联互通,运用数字技术强化专业市场和商品的品牌效应。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