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法治保障第五十一条有效行政执法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市场主体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惩治侵害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办理涉及市场主体及其主管人员的案件时应当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