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二)合理控制燃油、燃气机动车保有量;(三)限制燃油、燃气机动车通行等其他措施。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