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
第四十八条
回到全文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