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保护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应当协助做好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按照《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区管理要求协同做好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养蜂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