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在保护区从事蜜源植物种植或者管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综合运用农业、生物及物理防治措施,大力推广杀虫灯、性诱剂和释放天敌等理化诱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确需喷洒农药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施药区周边至少五公里范围内的蜂场或养蜂点。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