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尼勒克县人民政府根据保护区功能和界限设立区碑、界碑、界桩和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保护区的区碑、界碑、界桩和标识。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