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本市建立军地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协调军地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各类创新资源参与国防科技创新,推动军地科技资源双向开放共享、技术交流和成果双向转化应用。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