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六章 科技创新承载区第四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对市内各类特色创新园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资源配置的统筹。市人民政府根据发展需要调整科技创新承载区的布局,依法赋予管理权限,创新政府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推进科技创新承载区建设。支持科技创新承载区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在科技资源集聚、科技人才引育、科技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在科技创新承载区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程序。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