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伊犁河谷新疆黑蜂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
2022年4月25日
施行日期
2022年4月25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

《伊犁河谷新疆黑蜂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2年2月14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2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废止《伊犁河谷新疆黑蜂资源保护条例》(2017年2月20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7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