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