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国家有关无线电频率管理的规定和本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全省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划。

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划应当优先保障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无线电频率需求。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