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老年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老年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