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