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公共图书馆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鼓励社会力量在公园、文化园区、景区、街区、都市商圈等场所,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扩大服务覆盖面。

每年第二季度为书香安徽阅读季,每年九月为江淮读书月。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