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北鲵保护区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应当向北鲵保护区管理站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依法批准。从事前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北鲵保护区管理站。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4月1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