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业主依法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实施自行管理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未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但电梯、消防等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