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对具有重要饮用水源或者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