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创新驱动发展第三十二条有效省、片区所在地的市应当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科研组织机制,支持自贸试验区扩大研发机构在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激励等方面的创新自主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