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