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