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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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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四十条

有效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水、电、气、热、通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过户,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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