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