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后未按照规定恢复原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土地复垦费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