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截瘫疗养院保护利用条例第二条有效截瘫疗养院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截瘫疗养院位于本市路南区南新西道9号,东至建南房管所用地、南至南新西道、西至华岩路、北至刘庄自建平房,用地面积25454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6268.5平方米。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