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植,并处本市树木基准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违反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