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公园城市建设第三十三条有效社区公园应当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或改造功能适用、景色怡人、舒适便捷的社区公园,满足街区内不同人群需求,方便居民使用,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