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捐资助学,鼓励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提供的资助和捐赠,必须用于职业教育。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