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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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