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第九条有效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本省全民健身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体育设施、体育旅游景区在全民健身周向公众免费开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