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场地预约、健身指导、体质测定、赛事活动参与等综合服务,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全民健身新项目、新方法,研发全民健身新器材、新材料、新产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