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全民健身设施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强内部体育设施建设,并向公众开放。鼓励体育主管部门管理的训练中心、基地、体育运动学校的体育设施以及运动康复等服务向公众开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